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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19阅读量 4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河套学院

  8、招生计划:2230人,其中本科:100人,高职高专:2130

  9、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教学,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10、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1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它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本校和其它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5500元

  8、住宿费:700元/年?人(8人间)

  三、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78-8419539  8419911  8419900  8414414(传真)

  邮政编码:015000

  招生咨询QQ:443690575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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