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章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9号)的要求,淮南师范学院2019年继续开展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遵循“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淮南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淮南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处、招生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处、团委、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招收5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三、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参加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统一报名。
2. 院校专业报名及确认:
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名点打印并盖章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于2019年3月18-19日 (8:00-17:30)到我校泉山校区现场报名确认(教学楼B-102大学生服务中心)。
3. 缴费:
现场缴费。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4. 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3月29日到学校领取准考证(教学楼B-102大学生服务中心)。
五、命题与考试
1.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9年版)》。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 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全省统一测试,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
2. 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
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公布。
3.考试时间如下表:
4.考试地点。专业理论课考试考场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设在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报考时必须注意相关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限制规定。
七、阅卷
1.阅卷组织
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招生办公室、监察处以及相关学院参加的阅卷工作组,阅卷工作组下设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科试卷的评阅工作。
2.工作要求
阅卷工作在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完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学校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阅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查分
201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淮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由本人申请并由毕业学校盖章签署意见,于2019年4月10日17:00前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核查。核查限查漏改、漏统、错统。
八、录取
1. 录取方式:
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考生技能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录取依据其知识考试加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录取分专业进行。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理论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理论成绩为专业理论课、文化素质课。
2. 拟录取:经我校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校将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录取。
九、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2016年以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语数外)考试,不需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经学校面试合格,方可录取,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面试将于2019年4月2日下午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3.免试及加分考生报考及录取专业必须与所获奖项对口。符合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19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并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3月18-19日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及加分方案详见《淮南师范学院对口升学面试及加分考核工作办法》。
十、管理与就业
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学制为四年。
对口招收本科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收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十一、监督机制
1. 学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政策,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 考生及其所在学校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对口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淮南师范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554-6863685 6863550(传真) 邮编:232038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hnnu.edu.cn 邮箱:zsban818@163.com
附件:
1. 《2019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