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工程、英语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第一学年在主校区办学,其它学年在大连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36万平方米(约合1039.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17.1;专任教师3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5.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51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495.6元;图书91.4万册,生均图书63.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语种:不限。外语课程只设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学费标准:4800元/生/年—42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学生处联系电话:024-31207666、024-31207248
学生处传真:024-31207014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学校法定代表人:杨关林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