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26 09:03:02阅读量 4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医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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