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3 11:01:36阅读量 4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02),是福建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办学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学校于2003年增列为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