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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2 15:06:17阅读量 4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长治医学院,英文译名:CHANGZHIMEDICAL COLLEGE,具有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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