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3 18:10:45阅读量 39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