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2 14:39:52阅读量 68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