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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16 15:33:28阅读量 3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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