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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9阅读量 686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

  办学地点: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42.7万元,图书22.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9年面向省内招生80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限英语语种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520504 航空服务 三年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三年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奖、助学经情况说明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资助学金。

  (2)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元/生/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一)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中生录取原则:

  1、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原则(一)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随机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2、若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仍未录满,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录取方法同上。

  3、若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未录满,学院可以录取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录取原则同上。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 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8085671  88085672  86081022    86081032 传    真:  024 -88085700

  网址:http://www.lnxdfwxy.com    邮编:11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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