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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3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5阅读量 698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3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严格按教育部、省招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实行“学院负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由学院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

  4、录取方式和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2)学院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5、录取:

  (1)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原则上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单科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2)英语专业:考生须有英语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按所报第一志愿英语单科成绩的120%划定后,按照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外)、体育类录取按安徽省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使用我院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上年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 编:241008

  电 话(传真):0553-5771509 E-mail :wjxyzsb@163.com

  网 址:http://wjcollege.a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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