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森林大道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我院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同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录取,依次类推。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的学生拟调整专业,在入学后按有关规定调整。 3、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4、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某些专业的,入学后依据有关规定调整专业。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756999、62756988 QQ:800081086 网址:www.h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