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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675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科学合理的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否则提前招生报名无效。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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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通过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www.js-cj.com)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最终考生录取专业将优先考虑该生第一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20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普通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由我院根据相关专业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倾向性、职业适应性、逻辑思维能力等常识。艺术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为现场绘画,主要内容为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3)免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考核分值: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6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语数外成绩,满分285分)+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政策性加分

  4.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校网或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3月4日前

文化联测免试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3月16日前

学校公示文化联测免试考生名单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3月18日—19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3月20日

江苏省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4月15日—16日

综合素质测试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4月25日前

拟网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注:综合测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四)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免测考生类型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条件

备注

学业水平测试

符合基本报名要求,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或者1A及以上,(该项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单独提供材料)

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通知拍照上传QQ邮箱、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注明联系方式)于2017年3月4日前把资料上交给我校审核。传真号码:0519-69872167,QQ邮箱:694039683@qq.com,中国邮政EMS地址: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办,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邮编:213147,联系电话:0519-69872133,15995047095收件人:张老师,请注明“提前招生免试材料”。

综合优秀生

在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区县级以上荣誉的考生。

科技特长生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艺术特长

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

体育特长

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

  (1)以上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须持有《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信息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申请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4月15日前或当日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水平测试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4月16日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所有免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语数外联考总成绩统一核算成270分。

  (五)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加分分值

备注

①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50分

二等奖40分

三等奖3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最多加4门)

A级每科加

20分

B级每科加

10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最多加3次)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⑥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5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⑦少数民族考生

3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新生奖学金: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元整;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2000元整;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5000元整。

  (六)免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综合测试现场确认

  1.报名考核费:综合素质测试无须交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七)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综合测试分+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提前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提前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400-0519-189、0519-69872188、69872322、69872133、0519-69872167(传真)、咨询QQ:4000519189

  学院网址:http://www.js-cj.com

  招生网址:http://zs.js-cj.com:8888

  学院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联系人:张磊 电话:15995047095

  邮编:213147

  乘车路线:

  1、常州火车站北广场客运中心乘B22换乘B2到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到底站。

  2、常州高铁北站乘90路公交到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到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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