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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4 16:59:00阅读量 513

  分类考试招生是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的五种类型之一,是贵州省内高职(专科)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是打破一考定终身,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招生制度改革。其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一、招生对象

  (一)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学业水平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8C及以上)。其中报考我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的要求学业水平成绩中须一科B等及以上(1B+7C),其他专业只须8C及以上。

  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艺体专业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除学业水平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8C及以上)外,还须参加2017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体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3.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对口报考(中职须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或证明)外,其他专业不受专业限制。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设两个专业志愿)。报名结束后,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公布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

  2.现场报名:考生可到铜仁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6日、7日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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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计划如有变动,以《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学历及奖励助学待遇

  (一)、学历待遇

  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国家资助、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样,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同等待遇,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奖助助学

  根据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学校建立和完善了“奖、贷、补、助、免”五位一体的奖励助学体系。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学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六、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二)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200分。

  2.普通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20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7:00。

  地点:主考点设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也可以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在校外设置考点。

  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技能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考试要求: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在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查询考生本人成绩。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0.5+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5;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0.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5;附加分按国家、贵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1.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录取分数线,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录取名单经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2.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0856)5215456 (0856)5212456

  18185605200(王老师) 18212469669(陈老师)

  学前教育系:18083208658(邓老师)

  初等教育系:18083208705(孙老师)

  外语与旅游系:18083208839(杨老师)

  艺术与体育教育系:18083208695(谢老师)

  传真:(0856)5212456

  (二)监督电话及学校网址:

  监督电话:(0856)8121911(0856)52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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