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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7 13:41:00阅读量 770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和《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与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考试评价与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企合作,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特殊技能的优质生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推进、平稳操作、精心设计、简单易行的思路。

  2、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优秀生源。

  3、分类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简化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立足粮食,面向社会,服务‘三农’,多元发展”办学定位。培养适应粮食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流通、经营、管理和服务一线高端技能人才。

  二、组织领导

  1、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纪律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财务组,以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和行业企业有关人员等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三、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对象

  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学费
(元/年)
备注
合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
1财务管理12010020三年3500
2会计18013050三年3500
3电子商务906030三年3500
4建筑工程技术805030三年3900
5工程造价1108030三年3900
6建设工程监理5555
三年3900
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1006040三年3900
8制冷与空调技术453015三年3900
9机电一体化技术1006040三年3900
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04030三年3900
11食品加工技术4545
三年3900
12食品质量与安全5050
三年3900
13食品营养与检测705020三年3900
14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1007525三年3900含“双百贫困生人才培养工程”计划
15粮食工程技术4545
三年3900
16计算机信息管理805030三年3900
17动漫制作技术453510三年3900
18信息安全与管理705020三年3900
19数字媒体艺术设计453510三年3900
合计15001100400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登陆安徽教育考试院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我院志愿(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六、考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需参加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30。

  (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学院组织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考生现场解答。侧重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详见《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2、职业技能测试

  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学院组织成立职业技能测试专家组,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测试其基本技能。采取相关技能现场操作的方式测试(详见《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3、测试时间

  2017年4月9日上午8:30—11:30考生凭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费120元);下午14:00—16:3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测试地点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5、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70%。

  七、体检要求

  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3、免试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省合格线的前提下,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入学。考生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将预录取到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招生计划预录取。免试录取考生不得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若符合免试录取考生人数超过所报专业计划数的50%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预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由学院组织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预录取。

  4、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考生可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于4月27—28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为工科3900元/年,文科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如有变化,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

  省粮食系统双百贫困生人才培养工程(简称“双百工程”)学生享受以下待遇:1.全免学费、住宿费。2.在校期间定额补助每人每月100元;3.设立专项奖学金 30%的学生发放每人每月400元,50%的学生发放每人每月200元,20%的学生发放每人每月100元;4.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政策每人每年3000元以内补助。

  十、颁发证书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一、日程安排

  2017年2月20日10:00-2月28日16:00,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

  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2017年4月9日上午8:30—11:30考生凭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费120元),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017年4月9日下午14:00—16:3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017年4月12日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4月12日—4月18日;

  2017年4月20日将预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7年4月27—28日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十二、招生监督与违纪处理

  1、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分类考试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邮政编码:230011

  联系电话:0551-65425666 65425668 65425688

  联系人: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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