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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4阅读量 530


  一、校名: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部编代码:14045)

  英文:CityCollege,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

  二、校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

  五、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六、“大类招生”政策:学院实行“按学科大类录取,分专业及方向培养”的先进办学模式,即新生入学后即可选择任一学科大类就读,并在同一大类同一公共基础课平台和专业基础课平台进行一年的培养,再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在大类所含专业及方向中实现定位选择。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我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院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考察,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考察)。

  八、收费标准:

  1、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本科理工类专业12000元/生?年,本科文史类专业11000元/生?年,专科专业9000元/生?年。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军训服装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交纳。

  九、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20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新东方奖助学金(2000元)、广州助学金(2000元)以及学院奖学金(最高2000元)、勤工助学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覆盖全校55%的学生;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

  十、毕业文凭: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颁发国家统一验证的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电话:0816-6285106、0816-6285111、0816-6285278

  传真:0816-6285123

  网址:http://www.ccswust.com.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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