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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100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能力测试成绩”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致力培养“创知、创新、创业”拔尖人才。

一、 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符合我校优录政策的考生可以免考。

三、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4月30日

四、 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用中学推荐或自我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注意:须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8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上学期5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5)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如确无条件上传报名材料,可寄送书面材料。书面报名材料采用标准A4纸,按以上(1)-(5)顺序装订。书面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书面报名材料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

2、能力测试(机试):2017年6月中旬分省进行,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机试资格考生名单和机试具体时间、地点。

3、能力测试(面试):2017年6月中下旬机试后分省进行,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4、优录政策: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参加2017年高考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免予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含机试、面试),能力测试成绩计满分30分;获得三等奖的考生,由相应省份招生组考核其高中平时学业成绩和英语能力,通过考核者,参加2017年高考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免予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成绩计满分30分。

六、报名须知

1、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特殊类型)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高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88010514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c.edu.cn

招生网: http://zs.su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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