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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20 14:17:00阅读量 46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单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考试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组具体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命题组、考务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及纪检监察组等八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三、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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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为湘价教〔2014〕76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校企合作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考证和校企合作定向生收费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微调计划数、调剂专业录取。

  (*)号为2017年新增招生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核后为准。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1、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7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3、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3)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单。

  (4)考试费80元。

  (5)市级以上获奖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复印件上交)。

  4、现场确认

  考生网报成功后于2017年4月 22 日到我校本部圭白路校区自强楼学生事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考试、录取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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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及成绩核算

  命题、组考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专家、老师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1、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由综合素质测试(机试)+职业潜能测试(面试)组成。

  (1)综合素质测试(机试):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认知能力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英语应用能力、人文素养、时事政治等。满分200分,时量60分钟。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机试)模拟题库练习。

  (2)职业潜能测试(面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主要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认知水平、沟通交际能力、仪态仪表、专业素质等。满分200分,时量10分钟,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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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成绩核算

  考试最终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机试)+职业潜能测试成绩(面试),满分4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3 日,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六、录取

  学校将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在线上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2、学校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校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办理拟录取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校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拟录取手续者。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束后,学校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不得转校学习。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5、根据有关政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不予进行学籍注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或资格不符合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单独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触犯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定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圭白路与环保大道交叉口)

  邮政编码:410116

  学院网址:www.hncpu.com

  QQ在线咨询:800098818

  联系电话:0731-89768565 89768566 89768687(传真)

  乘车路线:到汽车南站(洞井铺)换乘120、806、810、210、星109路公交车至长沙商贸旅游职院(圭白路职教城、白田小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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