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
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2016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二、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列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 招生科类 |
1 | 会计 | 40 | 文理兼招及财会、计算机类 |
2 | 电子商务 | 40 | 文理兼招及财会、计算机类 |
3 | 护理 | 40 | 文理兼招及医学类 |
4 | 市场营销 | 40 | 文理兼招及财会、计算机类 |
5 | 酒店管理 | 40 | 文理兼招及旅游、烹饪、幼师类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建筑类 |
7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建筑、美工、幼师类 |
8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建筑、计算机类 |
9 | 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方向) | 40 | 文理兼招及化工、机电、计算机类 |
10 |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 40 | 文理兼招及化工、采矿、机电类 |
11 | 酿酒技术(葡萄种植与酿酒) | 30 | 文理兼招及农学类 |
12 | 选煤技术 | 30 | 文理兼招及采矿、机电类 |
13 | 煤矿开采技术 | 30 | 文理兼招及采矿、机电类 |
14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0 | 文理兼招及采矿、机电类、计算机类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计算机类 |
1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计算机类 |
17 | 供用电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计算机类 |
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计算机类 |
1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计算机类 |
2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文理兼招及机电、汽驾、计算机类 |
21 | 学前教育 | 40 | 文理兼招及幼师类 |
合计 | 800 |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考生可采用集体报名、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ppt://www.whvtc.net)的任意一种形式报名。
根据自治区考试中心安排,凡参加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时间待定),请各位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四、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机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在考前公布。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东胜、集宁、赤峰、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等(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
4、试题范围:
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具体包括:语文、数学、计算机基础、时事政治)。
(二)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 机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350分。
五、录取规则
(一) 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二)预录取结束后学院网站将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7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7年6月的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社会考生,可免试录取(报名后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473-2616100)。
六、学历层次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
咨询电话:0473-2616100 0471-2616120
(以上内容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