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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单招)简章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709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高教园区风景秀丽的骆马湖畔,拥有园林式独立校园,九万平方米校舍,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师资充足。学院以“创新教育,引领未来”为使命,通过铸身、铸心、铸魂的过程探索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学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标准”、“以高薪就业为目标”完善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教学模式、挖掘学生潜力、提高教学效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考试录取模式,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免文化测试(详见四)。

  2、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二、高职提前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江苏省已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尚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至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2、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达要求的考生不影响报名,可于2017年1月15日前至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7年3月18日、3月19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进行补考。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人)科类层 次学 制 学费     (元/年)
1建筑工程技术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2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3艺术设计12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4环境艺术设计12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5动漫制作技术12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6会计18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7财务管理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8工商企业管理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9电子商务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0互联网金融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1网络营销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2应用英语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3计算机应用技术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4计算机网络技术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5软件技术18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6智能产品开发18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7移动应用开发18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8云计算技术与应用18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1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5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20汽车营销与服务12文理兼招专 科三 年10000
招生计划数合计(人) 300

  注:

  1、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院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专业志愿填报过程中,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免考类型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条件项

  普高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优秀生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4B、1A2B1C、1A3B、2A2C、2A1B1C、2A2B、3A1C、3A1B、4A且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2、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者。

  科技特长生 3、考生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有专利证书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者。

  4、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或科技、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

  艺术体育特长生 5、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或获得省级比赛获前8名、地市级比赛前5名者。

  五、加分政策规则(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 备注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选择四门最高分) A 10 第1项加分无需申请,由我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加分

  B 5

  2、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地市级及以上 15

  按照附件1《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和政策加分申请要求》邮寄申请材料,第2至第5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县市(区)级 10

  校级 5

  3、考生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表彰 15

  4、学科竞赛、科技、技能大赛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15

  地市级一等奖 10

  地市级二等奖 5

  地市级三等奖 3

  5、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体育特长生(团体奖加分系数为0.5) 艺术类十级 15

  艺术类九级 10

  艺术类八级 5

  体育二级运动员或省级比赛前8名 10

  体育地市级比赛前5名 5

  此外,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也可予以加分录取,即:

  (1)烈士子女可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程序,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专业志愿填报。先选择报考的科类:文理兼招类,后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三步:点击报名费支付选项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付费成功即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文化联合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注:凡符合我院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的考生不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

  七、考试

  提前招生考试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加):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2)时间、地点:文化联合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准考证可在考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下载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准考证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2、综合素质考试(凡报我院提前招生的所有考生都参加):

  (1)综合素质考试由我院自主组织,以面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分值:综合素质考试总分值为200分。

  (3)时间、地点:综合素质考试于2017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地点是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我院《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参加考试。《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于4月3日登陆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中查看。

  八、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政策加分

  (2)非免考考生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按免考生、非免考生各项考核的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别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原则上100%录取。所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九、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9日至1月15日 报名准备工作,考生登陆我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查看相关政策。

  1月15日至1月20日 考生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3月7日 学院在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中公示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政策加分考生名单。

  3月20日 非免考考生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组织的语数外联合测试。

  4月3日 学院在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中发布《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

  4月10日前 学院在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中发布非免考考生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4月14日 考生至学院综合素质考试报到。

  4月15日至16日 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

  4月30日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它说明

  证明材料的邮寄与审核:

  凡符合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填写附件2《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加分申请表》,并将证书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月20日前寄至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3月7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审核结果,并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目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视为有效。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学院督察处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政策如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2、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8号,邮编:223800

  招生咨询电话:0527-80805177、80805188

  传真:0527-8080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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