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扬州市职业大学

扬州市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0阅读量 1019

  高校性质:市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文、理科考生选测等级不限。

  3、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文、理科类录取:按照“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文理科“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依次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并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5、体育类录取:对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6、美术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7、音乐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8、各类专业都要求英语语种;报考英语类专业者,英语单科成绩为良好。

  9、护理(助产)专业只招女生,体育类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4比1,其他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

  10、体检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