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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4 14:10:00阅读量 1018

  学校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51721

  办学层次:本科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于中国避暑胜地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是依托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建立的首所环保本科高校;是我国较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一所环境类本科院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环保部省部共建院校,为国家培养了四万多名环保英才。学院拥有46个本、专科招生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014年学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评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仅开设英语课程)。

  2.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我院承认各联考大类牵头院校的测试成绩,对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数、外成绩录取;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办理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单招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

  (2)学费减免或资助

  学院有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贫困生助学制度,并为贫困生开辟绿色通道。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具印、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编:066102

  联系电话:0335-7815777

  QQ:80004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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