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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21 14:43:00阅读量 590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探索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以及招生考试内容改革的要求,以求为首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培养更多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2017年学院继续进行自主招生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考生);

  5、已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

  6、报考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专业的考生,需为已经取得北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北京市农广校培训学员。

  二、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须在学院校园网站(www.bvca.edu.cn)上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表

  考生需登录学院校园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2、《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生学籍卡片》

  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一份;应届、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提供《学生学籍卡片》(或考试成绩登记表、评语表)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复印件上必须有档案所在学校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定。涂改无效。

  3、其他材料

  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技能的各类证书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无原件不予认可。获得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但尚未取得荣誉证书的考生须携带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有负责人手书签字盖章的证明,报名时交学院留存。

  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个低收入村;经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不剪裁)。

  报考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毕业证、学籍证明或培训结业证书。

  4、报名费

  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00元。

  5、体检表

  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三、考试安排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招生专业专家、专业教师组成的命题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考试与成绩评判工作。

  自主招生考试分为文化知识测试(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

  文化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为基础。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潜质和能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计划由相关部门参与,单独组织面试。考试时间为平均每生15分钟,满分150分。所有考生只参加第一专业的面试。

  申请免试的考生请于3月18日(星期六)报名确认时提供书面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核,20—23日学院进行资格复核,24日公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5日(星期六)10:00——12:00到校签字确认,办理预录取手续;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5日(星期六)早9: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换)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无录取资格。

  如有征集志愿,另行安排。

  四、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结果经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一)综合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2、分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择优顺序录取。

  3、当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的110%时,接受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1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录取。

  4、经二志愿调剂后仍不能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排序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5、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当报名人数一、二志愿合计不足15人时,取消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报名考生优先调剂至其二志愿专业。

  6、当申请免试审核通过考生比例超过该专业计划60%时,将适当增加该专业计划。

  7、录取过程中不单独为农业户口考生划定录取分数线,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8、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项目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不接受其他考生调剂。

  9、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

  (三)免试及优惠、加分政策

  1、免笔试、面试政策

  ① 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②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及以上者,可凭会考成绩单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③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进入自主招生相关专业。

  ④ 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自主招生相关专业。

  ⑤ 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低收入村;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者,可凭户籍证明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凭中职学籍卡片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具体名单见学校网站或各区县经管站网。

  ⑥ 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凭相关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

  ①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任一科为B级及以上,其他两科均为C级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②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优秀毕业生;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表彰的农村青年;区级及以上优秀全科农技员;以及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可凭相关证书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注:免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3、免面试政策:

  ① 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凭中职学籍登记卡免面试。

  ② 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凭证书免面试。

  ③ 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合格专科及以上证书,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建设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免面试。

  注: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

  4、奖励加分及优惠政策:

  ① 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加75分计入总成绩。

  ② 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者,加75分计入总成绩。

  ③ 获得音乐、舞蹈、乐器等级证书六级以上者,加75分计入总成绩。。

  ④ 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50分计入总成绩。

  ⑤ 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低收入村;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可加60分计入总成绩。

  ⑥ 25周岁(199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3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4、5、6外其他不累加;4、5两项不可重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最高一项。

  五、时间安排

  (一)3月12日,早9:00—16日24:00,校园网招生平台开通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填写报名信息;

  (二)3月18日,早8:30—16:30,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3月25日,考试,分为上、下午两个阶段:

  9:30——12:00,笔试、免笔试考生进行面试;

  13:00——16:30,其他考生面试。

  (四)4月5日,向北京市高招办报送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五)4月7日起,在校园网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同时公示预录取名单。

  (六)4月7日,如有剩余计划将对社会公布,进行志愿征集。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七)4月27日,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八)4月3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审核工作方案,审批录取考生名单。设立综合测试、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进行方案的具体实施。

  七、 监督机制

  1、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接受监督,坚持报名条件公开,录取程序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守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所有从事和参与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条例、规定,违反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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