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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1-18 09:47:00阅读量 449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35号《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2017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积极推进全区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院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单独考试招生是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生报名、审查、出题、考试、阅卷,学院按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所录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所录的考生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

  2017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将面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职毕业生选拔优秀人才。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及网络技术小组:负责网站报名统计、考试命题、制卷、保密、远程考试、网络维护、阅卷、评分及成绩汇总。

  招生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设置的39个高职高专专业,共1200个招生名额,其中招收中职毕业生780人。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升学单独考试招生:自治区内的已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填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自治区内的已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填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的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医学类、机电类、幼师类、牧医类、蒙牧医类、化工类、采矿类、汽驾类、计算机类、农学类、烹饪类、财会类、旅游类、美工设计类、体育类毕业生。

  (三)自治区内的已具有2017年高考资格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四)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五、报名、资格确认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第一步:报考考生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填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

  第二步: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的考生登录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网(报名网址:www.xlglvc.cn/zhaosheng)或到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03室)参加学校报名。

  (二)学校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5日9:00至2017年3月10日17:00。

  (三)资格确认

  考生应符合本方案第四条所设定的报考条件。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学校报名时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应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完全一致,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报名表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不可更改! 六、考试及成绩评定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组织相关考试。

  (一)材料审核

  我院将对两次填报志愿信息及考试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名单及成绩,未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及录取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旗、县、区)招办打印单独招生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试题范围

  1.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3月25日,期间择时进行;

  (3)考试地点:学院设两种考点,即考生就读学校考点和学院总部考点。就读学校考点设置情况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考点分布表”,已报名考生在就读学校考点考试时学院委派监考教师进行考试;未设置单招考点地区的考生到学院总部考点或申请到就近考点进行考试,学院总部考点只进行一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单招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设置三个考点,分别为学院总部考点、呼和浩特市考点和通辽市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系统的通知公告。

  (4)试题范围:

  ①普通类(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 、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测试内容。

  ②对口中职类:基本文化素质 、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测试内容。

  2.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机试或笔试测试成绩+考生德育成绩。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3.命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形成试题库。

  (四)考试组织

  1.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由学院委派相关人员到考试地点进行监督。

  2.制定《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信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采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招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时间见网站通知,学院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来校办理解决有异议的问题。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如在单独考试招生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本方案由内蒙古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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