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3033,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现代制造和智能控制大类专业为主,涵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现代制造服务。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九条 报考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5日。
第十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400人,招生专业23个,考生分3个类别: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B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往届毕业生;C类: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培养协议的中职合作班的考生。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备注:①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学院招收部分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应用开发等2个专业为校企共建特色专业,在学费标准外,企业另收取技能拓展及实训安置等费用。
③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28人,需参加文化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根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报考条件: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jdzy.net/。
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招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笔试,考试分为职业潜能测试(A/B/C类考生均需参加)和文化测试(B/C类考生参加)。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B、C类考生,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 考试、测试时间: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考场安排。
4、考试说明:
(1) 文化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采用笔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时间120分钟。
(2) 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考试大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3)评卷: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预录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第从高分到低分、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的学籍管理规定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处设学院办公楼220)
4.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
监督电话:0731- 8402372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http://www.hnjdzy.net
6.招生网址:http://zs.hnjdzy.net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8.咨询QQ:736450441,779745750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