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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2017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测试招生简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603

  大连艺术学院(代码13599)始建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坐落于浪漫之都大连,面朝黄海,背靠大黑山。学院设有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8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政部,设有27个本科专业和相应的专科专业,在校生12500余人。

  近三年,学院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建有省级精品课程6门,出版教材222部,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承担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69项,获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34项,获国家级艺术展演单项奖6项,并被多次授予最佳组织奖;获国家级科研立项4项,省级科研立项37项,近三年发表教研论文1186篇,获得国家级奖励3篇,省级奖励40余篇;各类艺术作品获奖519项。

  学院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把教学真正搬到灯光下、舞台上。原创作品《赶海乐》《戏梦人生》分别在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表演和剧目二等奖。原创清唱剧《汤若望》在国家大剧院首演反响热烈,原创清唱剧《樱之魂》在金州新区大剧院四次成功上演,受到国家、省、市对外友协和日本创价大学等中外来宾的一致好评,在大连市第五届、第六届“新人新剧目”展演中获优秀剧目奖。大型交响舞蹈音诗画《和平颂》在大连、沈阳和北京人民大会堂十次精彩上演,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好评,获得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及各国外交使节、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其系列活动荣获2015年大连文艺界“十项有影响的文艺活动”之一。

  把实践教学与为区域文化产业服务密切结合,与大连市区两级政府合作,自2012年以来承接大连市四季情韵市民音乐会30余场次,深受市民欢迎,已形成推展优秀艺术精品的文化品牌,为营造区域文化优良环境做出贡献。

  学院精品艺术团队和师生们在国内外各项赛事中,不负众望,屡创佳绩。学院合唱团在第八届、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两次获得银奖,获第三届、第四届海峡两岸合唱节金奖,在第十四届CCTV青歌赛上进入决赛。民族室内乐团受中国音协选派、代表中国参加白俄罗斯举办的国际民族音乐节,获1项团体金奖和3项个人金奖,教育部、中国音协发来贺信,给予高度赞扬。民乐团在辽宁省高校民族器乐展演中获5个金奖、3个银奖、团体第一名和唯一一个最佳指挥奖。学院交响乐团在“第32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的演出轰动冰城。2015年元旦,在央视音乐频道跨年晚会“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转播中场,大艺混声合唱团演唱了经典无伴奏合唱《拨弦波尔卡》,给全国观众留下了难忘而深刻的印象;在该频道“五一”与“五四”晚会中,流行音乐和音乐剧专业的学生担任了重要的演出任务,与歌星们同台,频频登场展露风采。大艺学子在中央电视台“五月的鲜花——筑梦青春”2016年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节目中展示了专业水平和青春姿彩。大连艺术学院成为“五月的鲜花”开播以来首家登上这个舞台的民办院校。

  学院青年教师范维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大型综艺节目《寻找刘三姐》中荣获铜奖后,多次受到该频道邀请,和任贤齐、呼斯楞等著名歌手同台联袂对唱,成为乐坛新秀。青年教师李翔在“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中斩获铜奖。还在第三、第四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中,获美声、民族、通俗组4个银奖和3个铜奖;原创肢体话剧《杨门女将之穆桂英挂帅》在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剧目奖,教师黄潇潇、张盛庆获得该组唯一的“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优秀导演奖”;原创短剧《离天最近的地方》荣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三等奖以及辽宁省一等奖;短剧、话剧、情景剧等作品连续四届囊括辽宁省大学生戏剧节表演、导演、编剧一等奖;《水源》荣获图形图像类二等奖、《牧羊曲》荣获音乐类三等奖;学生赵明明、刘诗祎的作品《五色迷离》和《三角关系》分别在首届和第三届国际泳装设计大赛中获得金奖;张靖宇的作品获得“爱我中华”校园服饰设计大赛“金孔雀奖”;高阳的《粉墨登场》获得首届东北三省服装设计效果图大赛金奖;服装专业学生在历届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获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和化妆造型比赛23项大奖。

  学院培养了大量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成为各个行业的佼佼者。莫龙丹获得“花儿朵朵”全国总冠军,成为签约艺人。付家亮成为总政歌舞团专业演员。崔永平在语言类节目《超级演说家》中获得全国总冠军。姜寒在央视一套热播电视剧《马向阳下乡记》中饰演三号男主角花小宝。童振军在《战雷》《永不磨灭的番号》等电视剧中展现出良好的表演素质。李琪在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汪峰组PK战中进入四强。周镇毕业当年从零资本创业到签订800万元雕绘项目合同,创业奇迹引起媒体争相报道。王敏独立创办两家公司,被评为“大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耿震毕业不久,就担当大连市中山区天才创业工场的领军重任。学院被授予“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大艺众创空间”被评为国家级“众创空间”,为更多的大学生成功创业提供了优质基地和专业扶持。

  2013年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新校区的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教学设施配置完备,充满文化气息、富有艺术魅力。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是大艺的办学理念,“明德、精艺、崇实、尚美”的校训是大艺人的人生信条。大连艺术学院将紧紧抓住艺术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追求卓越、敢为人先、打造优势、创新发展,把学院建成党和人民放心、家长满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民办艺术院校,再铸学院发展的新辉煌。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5.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介绍

  1.音乐表演

  设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4个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声乐演唱、专业教学和群众文化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声乐演唱专业课、歌唱语言、合唱、钢琴集体课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乐器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器乐演奏专业课、器乐小组课、合奏课、第二乐器技能演奏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巴扬、双排键等)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键盘乐器演奏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钢琴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流行演唱、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流行声乐专业课、流行器乐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录音实践、器乐合奏、配器与编曲、歌舞组合等。

  2.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文化馆站、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音乐与动作、合唱与指挥基础、弹唱、钢琴伴奏艺术、音乐教学法等。

  3.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专业教学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编导、教学剧目、舞蹈教法等。

  4.舞蹈编导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舞蹈编导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出版、广播影视部门等单位,从事舞蹈和舞剧编创、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民间舞、舞蹈编导、导演与排练、剧目分析、曲式分析、舞美与灯光、舞蹈编导学、舞蹈作品赏析等。

  5.表演

  设有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2个招考方向。

  表演(影视表演):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戏剧(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馆、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演艺机构和群众艺术等机构从事表演、策划、组织、创编、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台词、形体、声乐、表演、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影视配音、镜头前表演等。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本招考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服装表演与设计理论知识,具备从事服装表演、服装设计、化妆、服装编导、平面模特等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服装编导与制作、时装媒体策划与推广、人物整体形象设计、服装立裁造型设计等。

  6.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营销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概论、中外电影史、广播电视概论、电视艺术学、视听语言、摄影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文案写作、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电视节目制作等。

  7.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设有播音主持、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三个招考方向,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及文化传媒集团等相关单位从事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现场报道、体育评论解说、节目制作、影视配音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播音主持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非节目主持艺术等。

  8.动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动画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影视广告等行业中从事动漫相关技术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速写、风景写生、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导演基础、摄影、卡通雕塑、漫画基础、定格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短片实践、影视后期等。

  9.美术学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美术学领域的艺术创作、美术评论、艺术编辑、艺术管理、资料修复以及能够进行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中外工艺美术史、美学原理、专题写作、中小学美术教学法、书画装裱、素描、色彩、油画、国画、风景写生等。

  10.绘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绘画(油画、版画方向)基本材料使用和表现技法的知识,掌握基础造型知识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具备实践绘画能力,能够从事绘画专业创作,能在画院、美术馆、文化馆、美术教育部门、设计公司、出版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从事绘画、教学、设计、美术编辑、美术辅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油画静物、油画全身像、油画人体、版画基础、黑白木刻、绝版油套、蚀刻版画、油画综合材料、油画综合训练、版画综合材料、版画综合训练、风景写生等。

  11.雕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雕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中外雕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具备独立进行雕塑创作、设计和制作能力,能在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中从事雕塑创作、设计和制作、加工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雕塑基础造型方向:泥塑人体、泥塑人物、泥塑动物、传统雕塑、现代雕塑;雕塑材料工艺方向:金属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综合材料、现代雕塑材料。

  特色课程: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实验艺术、公共艺术。

  12.中国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系统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掌握中国画理论知识和中国画基本创作实践、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中国画相关艺术领域和行业如画院、美术馆、艺术设计、出版单位等从事绘画、教学、创作、研究、编辑、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头像、色彩、花鸟创作、山水创作、工笔人物写生、没骨花鸟、书法、篆刻等。

  1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技术和现代数字媒体技术于一身,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实现有效信息传达,能在广告创意公司、展览公司、网络公司、媒体制作公司等企业及电视传媒、出版等领域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与策划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标志设计、文字设计、展示与陈设、信息可视化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书籍装桢设计、网页设计、包装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

  特色课程:文化创意产业传播、商业应用实践等

  14.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学生从事熟悉与掌握室内外环境设计基本原理、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法,熟悉室内外行业的法律规范、设计阶段与程序,能够在环境工程公司从事建筑室内外设计与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核心课程:环境设计原理、环境设计基本规范、人因工程学、环境设计数字化表达、材料与构造、景园植物与配置、办公室内设计、居住室内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工程项目综合设计等。

  特色课程:环境设计色彩、环境效果图手绘技法、建筑模型制作、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

  15.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小型产品、电器产品和家具产品等领域设计的能力,能适应产品行业设计制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造型设计基础、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电器产品造型设计、仿生设计、概念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小型产品项目设计、专项器械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等。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知识,具备独立设计制作系列服装与服饰的能力,在服装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立裁造型设计、服装CAD、服装陈列设计、针织服装工艺与设计、人物整体形象设计、服饰品设计等。

  17.工艺美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一定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对材料、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学会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及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了解工艺美术学科的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设计与制作金属、纤维、陶瓷、皮革等材料的工艺美术品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印染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首饰铸造基础、陶瓷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实用装饰品设计、金属工艺、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纪念品开发与设计等。

  18.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中外艺术设计及其应用、传播的历史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学的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有一定的设计研究与管理能力,熟悉全球艺术设计潮流及其应用和传播,具有进行本专业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和实践的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研究、管理、编辑及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概论、设计管理、中国古代设计文献选讲、艺术考古与文化遗产选讲、专业写作、设计研究专题、设计应用专题、艺术史研究方法论、艺术传播学等,其中设计研究专题课程、设计应用专题课程是本专业强调理论联系实践的特色课程。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17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外语单科成绩:除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档案;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辽宁省本科二批美术类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八、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 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招考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5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3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2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1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或招考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3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或招考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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