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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0阅读量 443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物润风华、人杰地灵的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兴义市。兴义是滇、黔、桂三省通衢的西南商贸重镇。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813年创立的笔山书院。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251.29亩,校园宁静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16个教学学院,有各类本专科专业49个,专业设置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八千余人,生源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基础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55%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3年4月,学校顺利通过贵州省教育厅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

  学校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化工、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1、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6)

  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邮编:562400)



  二、招生计划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400人。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考生所填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4、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

  四、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开通“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可为未开通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贷款。



  六、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36966、3568066(兼传真)

  网址:http://zsjy.xynun.edu.cn

  Email:zsjy@xyn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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