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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4 16:28:00阅读量 474

  根据赣考院普〔2017〕2号《江西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单独招生的组织报名与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单招工作,积极提高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组、考务组、监察组、后勤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等5个工作小组,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招生组

  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打印学生报名登记表、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制作并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等。

  2.考务组

  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核定对应的分数,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等。

  3.监察组

  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4.后勤服务组

  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校园环境卫生,校车接送工作等。

  5.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三、招生专业、学制、人数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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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至3月5日。

  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首先,考生登录http://zs.jxyjxy.com/baoming.html专网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姓名、高考考生号(历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专业志愿、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考生完成网报后,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院现场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3月5日前,我院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随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于3月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审核(联系人:杨晓鹏)。

  3.考生查询:已报名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签订《承诺书》、缴费、确认考场:拟参加我院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3月10日到我院招生处签订《承诺书》、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每一科目按100分计算,总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2.综合技能测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命题实施;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范围以学院公布的综合技能测试大纲为准。

  (二)考试时间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3月10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3月11日统一参加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3月11日上午08:30~11:30

  综合技能测试3月11日下午13:30~15:30

  (三)考试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四)免试计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计分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符合综合技能免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在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80分。

  2.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6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20分。

  3.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6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4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00分。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220分(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报关员证、单证员证、国际贸易单证员证、贸易业务员证、物流职业经理证、职业经理人证、保险经纪人证、保险代理人证、程序员证等)。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两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2.3月17-23日,拟录取考生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3月24日,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4.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八、新生入学及费用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338015

  联系电话:0790-6855226

  学院网址:http://www.jxyjxy.com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19日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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