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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高职院校合作联盟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496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要求,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八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共同组成的单独招生合作联盟, 2017年继续统筹组织实施八所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考生须按统一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为做好2017年联盟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八所联盟院校概况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758 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55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93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49 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6 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国标代码:13136 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756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国标代码:12560 云南省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学制:4年、3年,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八家联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 25日至12月 31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

  2.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 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2016年12月 31 日前,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同时(昆明、曲靖、大理州、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保山)考生确认现场缴纳报考费130元/生。其他地州考生待考试时,到考点缴纳报考费。

  4.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7年3月 6 日— 10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各占300分。

  (一)文化知识考试

  1. 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50分、政治70分,共计四科、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7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考试时间:2017年3月 11 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5.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考点设置如下:

  (1)曲靖考点(曲靖、昭通考生):曲靖市职教中心园区(4路车终点站)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西双版纳考点(西双版纳、普洱考生):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3)红河州考点(红河考生):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伸段:蒙自高级职业中学。

  (4)文山州考点(文山考生):文山市第一中学(新闻路107号);文

  山州第一中学(文山市秀峰路158号)。

  (5)大理考点(大理、丽江、迪庆考生):

  笔试考点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大理学院荷花校区;

  笔试考点二: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学院古城校区。

  面试地点: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大理学院专家公寓。

  (6)保山考点(保山、德宏、怒江、临沧考生):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 保山学院。

  (7)昆明考点(昆明、楚雄、玉溪、):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

  州市考点原则上集中安排在相应州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相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联盟院校按分工参与组织。每个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有详细说明,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6.考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缴费收据)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后,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

  (3)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二)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2017年3月 11 日中午1:00点后,由各考点公布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的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2017年3月 11日下午2:00点开始,按考生名单顺序组织面试。

  3.面试地点:与文化知识考点一致。

  4.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素质等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

  (3)面试由联盟各院校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4)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考生综合成绩

  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六、录取办法

  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 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

  (二)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

  2017年3月26日前,各院校公布成绩,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名单同时上报省招考院。

  2017年3月31日前拟录名单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各院校单招拟录名单公示后,院校不再受理考生放弃或确认申请。

  2017年4月1日—4月4日考生在招考频道网上确认,4月5日8时—4月7日18时前考生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参加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2017年4月10日招考频道网上单招预录名单公示。

  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7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八家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7年3月26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4 月 1日至 4 月 7 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八家联盟院校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4月10日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七、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联盟院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联盟院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联盟院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2017年联盟院校将安排10%的专项计划,用以帮助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联盟院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实施阳光招生

  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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