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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4 14:40:00阅读量 494

  一、 学院概况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部颁代码12901)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其前身为吉林省司法警官学校,具有三十多年办学历史,至今已培养了两万多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级公、检、法、司、安及社会法律服务部门,是应用型、实战型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地,是司法警官的摇篮。

  2008年学院高质量地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合格评估。2011年又迁址落户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学院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新校园一期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现代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173名,教练型、双师型教师54名,50%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72名。

  学院现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三个系。其中监狱警察系开设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社区矫正5个专业。应用法律系开设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3个专业。司法技术系开设戒毒矫治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鉴定技术6个专业。

  二、品牌特色

  特色之一:专科入学,专本“直通”

  我院是教育部首批“直通车”试点院校,其中法律事务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建立“专本直通3+2”教育衔接(学生需参加高考,成绩达到“3+2”录取线),学生在专科阶段学业完成后参加转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可“升本”。除此之外,学生想要“升本”还有两种方式:一是新生入学后就可报名参加我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办学的自学本科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本科学历,自考本科开设社会工作与管理和经济法学两个专业;二是学生在毕业当年可对口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录取后再进入本科院校脱产学习两年,获得全日制脱产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特色之二:一专多能,重在应用

  学生在校期间除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可根据个人爱好志趣,学习机动车驾驶、武术、散打、计算机、速录、外语、心理咨询,通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技术资格证书。如外语四、六级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速录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等。毕业生一专多能,自信乐观,就业领域选择宽泛。

  特色之三:警务化管理,规范养成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师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授予相应的警衔。学生一日生活“坐、立、站、行、住”严格按警务化管理要求。我院的管理标准是政治上合格过硬、纪律上令行禁止、作风上雷厉风行、学习上勤奋刻苦、道德上尊师爱民、内务上整齐划一、考核上奖惩严明。在学生管理方面重内涵建设,强养成教育。

  特色之四:对口就业,学有所用

  学院依托行业办学,对口就业优势明显。学院在省内外建有就业实习、实训基地70多家,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充实到司法监狱系统中。同时我院是省内法院系统、检察系统选调大学生司法警察的指定单位。我院学生在参加公考时,行业内部门的相关岗位会面向我院学生定额招录公务员,享有一定比例的政策支持。近年来中共中央、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分别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重视在司法警官院校中招录人才,便捷入警。此外,学院还和其它高校一样,设有“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兵役”、“大学生党员公益岗”等就业项目,开辟律师助理、公证员助理、司法鉴定员助理、基层司法助理等就业岗位。使学生学有所用、高质量对口就业。

  特色之五:“三奖一助”,全程帮扶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学院助学金1000元/年,学院每年支出200多万元用于学生助学工程。为优选学苗,学院还规定凡普通本科分数线以上考生报考本院的,可直接享受第一学年新生奖学金。学院同时设有大学生有偿服务岗位,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使一切有志于政法事业的莘莘学子,都能如期完成学业、报效国家。

  三、单独招生专业简介

  单独招生考试是高考改革一项主要考试类型,学生录取后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2017年,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社区矫正6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计划招生450名,文理兼招。

  (一)法律事务类专业群(应用法律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从事法律事务性工作所需要的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件起草、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等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基层法律事务一线岗位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1.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岗位:面向法院、检察院从事审判辅助、检察辅助、人民调解、公证和律师助理,面向中小型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

  2.法律文秘专业就业岗位:面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从事书记员、速录员、律师助理、企事业法律助理、法律文秘等工作。

  3.司法助理专业就业岗位:面向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官、检察官助理、司法所助理工作以及企事业法务等工作。

  (二)司法技术类专业群(司法技术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相关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等专业知识,了解行业法规和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相关职能部门岗位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1.司法鉴定技术就业岗位:面向司法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助理工作。

  2.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就业岗位:面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及民航、地铁、银行等国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安防、安检等工作。

  (三)刑事执行类专业群 (监狱警察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刑事基本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基础理论、社区矫正实务、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处理社区矫正法律事务、监督考察社区矫正对象、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教育帮扶、组织社区服务、开展心理测量与咨询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社区矫正基层执法等岗位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社区矫正专业就业岗位: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司法行政单位、基层派出所、监狱、戒毒所、少管所、社区、法律服务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强制戒毒等工作。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吉林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条件(并参加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1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lsfjy.cn单招招生专栏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报名确认

  确认方式:缴费成功后,考生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招生报名系统中确认资格。

  (五)考试

  1.考试内容与形式: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详见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笔试,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结构化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体能、体检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17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3.命题方式:学院单独命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5日(具体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公布的地点为准。

  五、其它专业报名志愿填报

  未能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选择高考形式报考本院的考生可在以下两个时段填报:

  (一)国控专业提前批次

  招生专业为(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报名时间6月末(6月25日前后,以普通高校招生指南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专科批次

  招生专业为(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报名时间为8月中旬(8月14日前后,以普通高校招生指南公布时间为准)。

  六、考生问答

  1.学院的办学性质是怎样的?

  答:我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部颁代码12901),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是吉林省专科层次中唯一一所警察体制高等院校。前身为吉林省司法警官学校,至今培养了两万多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级公、检、法、司、安及社会法律服务部门,是应用型、实战型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和输送基地,是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办学定位为“依托行业、服务政法、面向社会”。

  2.学院的招生对象和收费情况是怎样的?

  答:我院是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院校,每年招生两次,分别是面向吉林省生源地的单独招生和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学生的普通招生,文理兼招。我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进行收费,学费一般为4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标间);书费按定价收取。

  3.学院的办学相对一般高职院校有何特色?

  答:我院是一所普通的高职院校,但学院的性质是警察体制,所以相对其他普通高职院校有以下几方面不同:一是部分专业属于国家控制专业,办学规模严格控制;二是专业特色鲜明,目前我院根据行业内的用人需求,开设了特色鲜明的课程,所有专业的毕业生需求量大,生命力强,就业形势好;三是严格管理特色鲜明,我院的管理标准是政治上合格过硬,纪律上令行禁止,作风上雷厉风行,学习上勤奋刻苦,道德上尊师爱民,内务上整齐划一,考核上奖惩严明。四是办学上,我院是教育部首批“直通车”试点院校,学生有“专本直通”的机会。

  4.学院学生入警有何优势?是否只有国控专业才能参加公考?如果不参加公考学生是否有其他就业去向?

  答:我院依托行业办学,在参加公考时,行业内相关部门会面向我院定额招录公务员,我院毕业生享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司法部印发的《2016-2020年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拓宽专业人才引进渠道,健全从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学生入警优势明显,入警率也在逐步提高。

  我院各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

  我院学生就业形式灵活多样。除积极推进学生入警外,我院还利用各种行业及市场资源,开展校企合作,与全国各大城市优秀的国企、外资企业、上市公司等建立人才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多渠道的就业,兼顾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就业形势好,每年就业率在85%以上,且对口就业率高。除此之外,学院和其他高校一样,设有“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兵役”以及“大学生党员公益岗位”等就业项目。

  5.填报学院志愿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我院原则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考生如想增加被录取的机会,考生可在专科层次五个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或五个志愿全部填报我院,我院的招生代码是12901。填报志愿时,考生所留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定要准确,以便及时联系。

  6.学院都开设哪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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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我院教学分三个系,分别是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和司法技术系。

  监狱警察系开设的专业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和社区矫正;应用法律系开设的专业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和司法助理;司法技术系开设的专业有安全防范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和司法信息安全。

  其中,国控类专业有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

  7.单独招生和普通招生各有什么特点?国控类专业如何招生?

  答:我院每年招生两次,单独招生一般情况下在二、三月份进行,普通招生和其他高校一样在高考之后进行。单独招生,我院自主命题,所考科目分别为:语数外综合卷(总分45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50分)和体检体能测试(总分150分),总分共750分。

  普通招生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其中,国控类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国控类专业不在单独招生的专业范围之内;第二,凡参与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允许参加高考。

  8.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曾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免试专升本。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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