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以及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高职单招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校自行负责,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招生、教务、后勤、保卫及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后勤保卫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经取得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历层次:专科,学制3年
2、招生计划:300名
3、招生专业:
五、报名、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报名时间是2月21日-3月5日。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64.68.150:85/zsxt/default_userLogin.do)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系统将自动生成《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学校招就处统一打印,考生现场确认时签名备案。
2、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我校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于3月6日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审核。
(3)已报名考生于3月8日登陆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10日16:00以前。
(5)现场确认地址: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6)现场确认的同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2017年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准考证》。2017年3月10日16:00-17:00熟悉考场。
(7)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允许在现场确认时更改一次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不得更改专业。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 2017年 3 月 11日 8:00-10:0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 3 月 11 日10:20-12:00
(二)考核地点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三)考核内容
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文化考试
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 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3月16日起,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被我校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此期间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2)3月24日,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3月25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时间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电话:0791-88448942 88490764(传真)
网址:http://www.jhxy.com.cn 邮编:330024
电子邮箱:jhxyd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