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为确保我院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993人。学院占地823.76亩,校舍33.09万㎡,教学仪器设备4700.31万元,图书79.36万册,拥有功能完善的校园网络,建有经济管理、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三大类实践教学中心,8个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室9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同时,建有“黔青梦工厂”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学院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4大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现有15个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支持建设学科1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
学院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依托行业背景,推动高水平应用研究项目合作。近年来,针对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应用研究需求,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设有贵州现代物流研究所、贵州会展经济发展创新研究基地等一批应用研究机构,搭建起支撑贵州现代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
作为我省一所具有70年办学历史和行业背景特色鲜明的商科院校,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培养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进,与行业企业成长共赢”的办学思路,坚守“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办学理念,先后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应用人才。学院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已成为贵州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被誉为“黔商摇篮”。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1731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55号(盐务校区)
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白云校区)
二、组织机构
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测评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各分院及纪检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分类招生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等,具体负责分类招生的选拔工作。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招生专业:我院2017年分类招生的专业为18个;
招生计划: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招生计划 770 名。
四、分类考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分类考试内容:
1、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60%。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计入。(非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
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分类考试、测试(笔试)及录取时间:
3月8日9:00—3月14日17:00,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非艺术类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且3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院非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3月22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考生名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时间、地点等考试安排;
3月25日上午9:00—12:00,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会考成绩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领取准考证,下午1:30—4:00到指定考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社会认知能力等。
艺术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核笔试成绩,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0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4月20日前,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月30日前,《贵州商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单》正式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普招专科学生录取结束后一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出。
(三)分类考试体检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需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并参加高考体检,凡体检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报两个专业(不跨类),我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按照招生政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由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凡经我院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录取后,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高考。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851—84874637
2、纪检监察电话:0851-84873856
附件一:贵州商学院2017年分类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预报专科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 制 | 学费 | 备注 |
1 | 会计学院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41 | 3 | 3500 | |
2 | 财务管理 | 40 | 3 | 3500 | ||
3 | 会计 | 40 | 3 | 3500 | ||
4 | 旅游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41 | 3 | 3500 | |
5 | 经济学院 | 市场营销 (营销与策划方向) | 41 | 3 | 3500 | |
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41 | 3 | 3500 | |
7 | 电子商务 | 80 | 3 | 3500 | ||
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1 | 3 | 3500 | ||
9 | 财政金融学院 | 税务 | 41 | 3 | 3500 | |
10 | 公共事务管理 | 40 | 3 | 3500 | ||
11 | 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41 | 3 | 3500 | |
12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0 | 3 | 3500 | ||
13 | 物流管理 | 41 | 3 | 3500 | ||
14 | 艺术传媒学院 | 广告策划与营销 | 41 | 3 | 3500 | |
15 | 环境艺术设计 | 80 | 3 | 7000 | ||
16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41 | 3 | 7000 | ||
17 | 舞蹈表演 | 20 | 3 | 7000 | ||
18 | 歌舞表演 | 20 | 3 | 7000 | ||
合 计 | 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