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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7年招生简章(省外)

发布于 2017-02-03 09:55:00阅读量 457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具有6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共有表演类与美术类16个本科专业。

  表演类现有音乐、戏剧、舞蹈三个教学系,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8个本科专业。有教授8人、副教授51人,专任教师11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32人,省核心专家1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2人,中青年学术骨干3人。

  美术类现有绘画、设计、数字媒体、雕塑四个教学系,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美术、艺术设计2个领域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8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25人,讲师5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20余人,省管专家1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2人,中青年学术骨干2人。

  一、招生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专  业

计划数

考  试  科  目

合计

湖南

江西

湖北

山西

山东

绘画

28

11

10

3

4


速写(100分);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动画

9

4

3

2



视觉传达设计

9

3

3

2

1


 环境设计

9

3

4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6

2

2

1

1


雕塑

10

3

3

2

2


摄影

6

2

2


2


音乐表演

26

12

10



4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
2、视唱练耳(口试)(60分)。

表  演

12

6

6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及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90分);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    
3、即兴表演(9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6

8

8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戏剧影视导演

6

3

3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
2、命题小品表演(100分);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舞蹈表演

10


10




1、形体测试(120分);
2、舞蹈表演(100分);
3、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80分)。

舞蹈学

8

8





总  计

155

65

64

10

12

4


  注:以上五省只招收文科考生。我校在湖南、江西、山东、山西、湖北省的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其中只在湖南、江西设校考,山东、山西、湖北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表演类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现场评分。

  2、戏剧影视导演:(1)面试:现场评分。

  (2)笔试:闭卷考试,试卷带回学校进行评卷。

  3、美术类:试卷统一封装带回学校组织专业考评教师进行评审。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招生专业

湖南

2017年2月4日-5日

2017年2月6日-7日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表演、表演、舞蹈学

音乐学院

2017年2月4日-5日

2017年2月6日-7日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

报名:2017年1月4日—13日;

2017年2月8日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摄影

缴费:2017年1月14日-19日;

江西

2017年2月1日—16日

2017年2月20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摄影

2017年2月10日-12日

2017年2月15日

江西师范学院

音乐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备注:1、以上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2、山东、湖北、山西的招生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2017年4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www.rso.gz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年):10800。

  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20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花溪校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rso.gzu.edu.cn

  2、联系电话:表演类:0851—85115169(兼传真);美术类:0851—8856700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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