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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 办学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五、分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计划数

招生对象

专业方向

备注

1

舞蹈表演

3

 

高职(专科)

 

60

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舞蹈表演、编导及国标舞表演

艺术生

2

戏剧影视表演

3

10

话剧、曲艺和影视剧表演

艺术生

3

播音与主持

3

10

播音、节目主持

艺术生

4

表演艺术

3

80

流行歌舞、音乐剧表演、民航空乘地勤及国际邮轮乘务

艺术生

5

动漫设计

3

10

插画、漫画和动画设计

艺术生

6

艺术设计

3

20

公共艺术设计与制作及平面设计

艺术生

7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30

多媒体设计(含3+1本科)

艺术生

8

美术

3

10

国画、油画

艺术生

9

空中乘务

3

50

民航、高铁动车乘务、银行、高速公路

文理兼收

10

音乐表演

3

20

3+1本科

艺术生

备注

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六、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3月1日-4日开放报名平台,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参加统一文化素质测试(3月20日),达到文化素质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一)测试内容

1、舞蹈表演考试内容:基本功、舞蹈表演(中国舞、国际标准舞舞种)、即兴表演

2、戏剧影视表演考试内容:朗诵(自备稿件)、小品表演(自备)、特长展示

  3、播音与主持考试内容:朗诵(自备稿件)、才艺展示、模拟主持

4、表演艺术考试内容:自选歌曲、自选舞蹈、朗诵、才艺展示

5、空中乘务考试内容:形象目测、才艺展示、语言表达

6、动漫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

7、音乐表演考试内容: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

(二)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2016年4月11日—12日(11日报到,12日考试)

2、测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

3、测试费120元/人


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分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4月19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2.预录取考生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3.5月10日邮寄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考试、选拔工作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分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分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我院分类招生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录取结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4658230。

3.分类招生为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4.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九、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51-64652401、64663324

3.学院网址:http://www.art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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