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 办学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五、分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专业方向 | 备注 |
1 | 舞蹈表演 | 3 |
高职(专科)
| 60 | 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 舞蹈表演、编导及国标舞表演 | 艺术生 |
2 | 戏剧影视表演 | 3 | 10 | 话剧、曲艺和影视剧表演 | 艺术生 | ||
3 | 播音与主持 | 3 | 10 | 播音、节目主持 | 艺术生 | ||
4 | 表演艺术 | 3 | 80 | 流行歌舞、音乐剧表演、民航空乘地勤及国际邮轮乘务 | 艺术生 | ||
5 | 动漫设计 | 3 | 10 | 插画、漫画和动画设计 | 艺术生 | ||
6 | 艺术设计 | 3 | 20 | 公共艺术设计与制作及平面设计 | 艺术生 | ||
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30 | 多媒体设计(含3+1本科) | 艺术生 | ||
8 | 美术 | 3 | 10 | 国画、油画 | 艺术生 | ||
9 | 空中乘务 | 3 | 50 | 民航、高铁动车乘务、银行、高速公路 | 文理兼收 | ||
10 | 音乐表演 | 3 | 20 | 3+1本科 | 艺术生 | ||
备注 | 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
六、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3月1日-4日开放报名平台,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参加统一文化素质测试(3月20日),达到文化素质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一)测试内容
1、舞蹈表演考试内容:基本功、舞蹈表演(中国舞、国际标准舞舞种)、即兴表演
2、戏剧影视表演考试内容:朗诵(自备稿件)、小品表演(自备)、特长展示
3、播音与主持考试内容:朗诵(自备稿件)、才艺展示、模拟主持
4、表演艺术考试内容:自选歌曲、自选舞蹈、朗诵、才艺展示
5、空中乘务考试内容:形象目测、才艺展示、语言表达
6、动漫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
7、音乐表演考试内容: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
(二)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2016年4月11日—12日(11日报到,12日考试)
2、测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
3、测试费120元/人
七、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分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4月19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2.预录取考生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3.5月10日邮寄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考试、选拔工作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分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分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我院分类招生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录取结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4658230。
3.分类招生为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4.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九、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51-64652401、64663324
3.学院网址:http://www.arta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