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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6-07-01 09:37:00阅读量 993

院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

院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无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4、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方案:

    江苏省: 在统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省控线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江苏省外: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 分。

(2)艺术、体育类录取方案:

江苏省美术类、体育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进档艺术、体育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D 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江苏省外美术类:

使用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份,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预留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本年度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我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4)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6——83105200

(2)传 真:0516——83689975

(3)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4)邮 编:221111

(5)E-mail :zsb@xzit.edu.cn

(6)院校网址:www.xz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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