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六章第十五条规定,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
在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未满该组计划数8倍情况下,学校专家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申请材料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满分为100分),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
根据评审综合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学、地理、技术。单科排序仍相同,则一并入围。
经学校审核,共1736人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师范组1
16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71.4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1)。
表1.师范组1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二)师范组2
报名人数不足该组招生计划数的8倍,符合报考条件的416位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三)非师范组1
1160人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评审综合分最低分58.8分(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见表1)。
表2.非师范组1最后一位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28日-3月30日。各位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入围情况。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2-2599888,监督电话:0572-2322001。
请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收费标准:140元/人
缴费方式:公共支付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入围综合测试考生请于2025年3月31日08:30至4月3日16:30期间,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见下图)→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确认缴费→在公共支付界面输入手机号→下一步→选择“支付宝”→缴费支付→完成。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
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将于4月12日进行,具体安排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的通知公告。
附:湖州师范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