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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7-08 15:07:58阅读量 705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地址:合肥巢湖市姥山南路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合肥市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领导。学院占地面积784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6亿元;现有教职工475名。专任教师342人,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数69.5%,“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87%,校内外兼职教师175人。学院办学条件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需要。学院以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现有医学分院、经济贸易系、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生物应用技术系、汽车应用技术系等7个教学系部,开设25个专业,目前在校生为10463人。


学院被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护理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护理专业为省“高职高专教改试点专业”;会计专业为省“高职高专精品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系是省计算机系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汽车应用技术系是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点、“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基地”等;历届学生多人在各类全国性大赛中获奖。毕业生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二、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三、招生对象


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取得安徽省2015年普高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号的应历届毕业生。


2、中职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0日—4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1.chzy.org/webzsbm/(普高和中职)。


2、现场报名:考生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


六、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一)4月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布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中职考生于2015年4月7日、普高考生于2015年4月8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3、符合“中职类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二)交纳测试费120元,领取测试准考证和相关须知。


七、测试


(一)测试地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测试形式、科目和时间


1、中职: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为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科目和时间为: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测试 150分 4月8日上午 6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 150分 4月8日下午 30分钟 


2、普高:


(1)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测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相关知识,时间为4月9日上午。


(2)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分值共计600分。笔试科目为:高中语文、数学和外语,各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测试时间为4月9日上午。


(三)测试成绩计算


1、中职:


(1)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文化基础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2)根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2、普高:


(1)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文史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满分为450分;理工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科学基础,满分为450分。


2、面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参加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着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的认识、理解等。满分为150分,现场公布分数。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普高类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中职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六)4月1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4月30日之后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九、中职类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一)免试对象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


(二)加分对象


1、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


2、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奖证书者,加5分.


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十、体检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3、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处理,电话:0551-82363943。


4、新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7、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8、咨询电话:0551-82364313 82394505 82364123。在线咨询(我院招生信息网主页)传真:823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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