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录取章程
发布于 2015-03-09 10:36:49阅读量 948
113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院校性质: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录取规则:1.对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的要求是:必须符合选测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2.对进档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中专业填报情况,志愿优先后,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同分者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等级顺序依次为2A、1A1B、2B+、2B、BC)。 3.专业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线上人数不满时英语单科分数可顺延)、口试成绩良好以上,同等条件下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等条件下数学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等条件下语文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学前专业考生,同等条件下,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音乐学专业加试成绩须达省划定最低专业分数线,在文化成绩进档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