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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13年外省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3-03 09:58:59

为保证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2.国标代码:114633.学校类型:理工类4.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二)学校简介江苏理工学院(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创建于1984年,地处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育学院、数理学院、中德国际学院和东方学院(公有民办)14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多人。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第,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建校近30年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各类毕业生。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名列省内高校前茅,超七成毕业生在上海、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就业。二、招生工作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三、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zs.jsut.edu.cn)查询,或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咨询。四、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2.最低分数线由各省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3.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4.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所学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5.普通类录取规则是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单科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基础上,按照“先专业校考成绩、后专业志愿、再文化成绩”排序,即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校考成绩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校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五、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凡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填报我校被正常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文理科考生,可在我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任选专业,同时获一学年学费4600元奖励。六、报到与入学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七、收费标准1.普通类: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46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2.艺术类: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68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3.中外合作办学类:国内部分每学年按照21600元收取,国外部分按“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收取;4.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入住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5.书本费:每生每学年按照5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9-86999551  86999553  86953123  86953125  15861888665   15861888696招生网址:http://zs.js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ut.edu.cn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账号:江苏理工学院招办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邮编:2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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