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25年南工浦江“专转本”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5-01-04 00:00:00阅读量 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校代码:1810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7931197

监督电话:025-66205080

学校网址:https://www.njpji.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jpji.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邮政编码:211222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