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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3-05-26 00:00:00

2023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每一位学生量身订做一套人才培养方案,实施“433”学生成才工程,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专转本”录取率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报名条件: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8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6门合格。

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3年3月23日至25日17:00(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实际时间为准)。

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实际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考核方法:

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校测方式则另行通知)

1.组织: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进行评核。

2.考核形式:面试包含1分钟自我介绍和2道问答题)。

3.考核内容:主要通过问答的形式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50分)、语言表达能力(5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总分200分)。

4.第一轮时间:4月1日

5.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使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院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校测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校测)。

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加分政策: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省统考分值+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折算规则:10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计20分每门,不合格计0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3月23-25日

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

4月1日

考生参加校测

4月7日前

公布校测成绩

4月14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4月22日

如进行第二轮录取,考生参加校测

4月26日前

公布第二轮校测成绩

4月28日前

上报第二轮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七章 附则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910011 

2. 招生咨询QQ群号:511807258

3. 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4. 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监督机制: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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