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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1-20 16:46:00阅读量 690

  学院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南校区和乌苏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学院有教职工456人,其中教师329人。教师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8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02人;双师型教师100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旅游管理系、师范教育系、传媒艺术系、音乐与舞蹈系、汉语言教学部、公共教学部10个教学单位和托管的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设有65个高职高专专业,38个中职中技专业,建有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建有机械加工实训车间、汽车维修、建筑力学实验室、3D模拟导游实训室、环境工程实验室、化工仿真实训室、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室等一流的校内实验实训室。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深入开展中高职融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2014、2015、2016连续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2%以上。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2017年我校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600人,其中汉语言312人、民考汉15人、双语145人、民语言90人, 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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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专业介绍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xjyy.edu.cn

  2.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2017年“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www.xjzk.gov.cn)公布为准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及单位

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计划

协议就业单位

工资待遇/月

现代纺织技术

15

新疆天虹纺织基业有限公司

3000元以上

电气自动化技术

35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0-38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0

新疆天虹纺织基业有限公司

3500-4000元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3500-4000元

应用化工技术

50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3500-4000元

 

  三、招生对象:

  (一)已取得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已取得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三校生(指我区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报名程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网报时间:1月1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学院于2月21日18 时(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五、考试办法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时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3.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生成绩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二)三校生考试办法

  1.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

  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自行选定专业课科目,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2.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3.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生成绩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六、考试安排

  (一)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至12日。

  (二)综合素质评价(面试)地点:

考点

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北疆考点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3月11日至12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00

赵振忠

18609920055

南疆考点

喀什地区第六中学(喀什市解放南路549号)

3月11日至12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00

阿不力克木

15559358866

 

  (三)考生提供材料:

  考生面试凭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完毕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加盖学校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三校生提交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需加盖学校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3月3日以后在学院招生网http://zsw.xjyy.edu.cn查看考场安排。

  (四)面试考场: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七、录取

  学院根据本校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录取时,将尽量考虑调剂至相近专业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 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院校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学院录取工作是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学院纪检监察全程进行监督,如出现异议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过行申诉,电话:0992-6809020。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院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制: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二)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

  (三)住宿费:800元/年 (以自治区物价部门标准为准)。

  十、奖、助、贷措施

  (一)2016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50%,2017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1.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年。

  3.学院设立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3)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一、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二)邮编:833200

  (三)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2- 6809111(传真) 0992- 6809118 0992- 6809112

  (四)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992- 6809020

  (五)学院网址:http://www.xjyy.edu.cn

  (六)报名网址:“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www.xjz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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