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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单招)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连续多年被国家级昆山经济开发区评为校企合作优秀学校。经省教育厅批准, 2017年开始实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高职提前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尚未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15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20日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或登录我院官网点击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也可电话咨询我院招生老师。

  3.报名流程:①登录网址 → ②注册并身份验证 → ③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 → ④填报专业志愿 → 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45元/生,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此费用)→ ⑥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可报考一所院校;体艺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可选择我院文理类专业或相关艺术类专业。

  (三)资格审查流程

  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凡通过审核的考生由我院统一汇总数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院按“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免文化测试考试参加)”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考试形式:笔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组织进行。

  3.时间:2017年3月20日。

  4.地点:各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5.成绩公布:4月10日前学院发布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二)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三)考生须知

  1、学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考生面试费60元/生,才艺特长生复试需另交复试费60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当天现场交费。

  2、申请加分的考生须邮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将协助考生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招生要求:女生身高1.62m—1.72m;男生身高1.72m—1.82m,体重(kg)=身高(cm)-105或110;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者。(该专业需要单独面试)

  注: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及学费,详情见学院官网。

  四、免考政策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免文化联合测试:

  1、学测必修科目成绩中有 1A或4B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体育类大赛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4、在市级以上的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以及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如高水平二级、艺术十级、市级以上比赛获奖)。

  申请免考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免除文化联合测试,但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五、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学院招办)。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7年前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

  3.凡申请文体特长生加分的考生,须获得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地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填写《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申请表》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或顺丰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录取办法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底排列,统一组织录取工作。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加分(免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以A等级换算分数计入总分)。

  2、同分的考生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完成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七、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在省考试院的监督下,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综合素质面试监察组,对考生免文化课测试、加分、面试、录取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电话:400-828-1969           招办直线:0512-57650530

  招办传真:0512-57650546                 咨询Q Q:400-007-1969

  电子邮箱:200901632@qq.com

  学院地址: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巴城湖滨北路288号

  邮  编:215311

  九、本章程由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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