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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1-20 16:42:00阅读量 46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一、单独招生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的重要工作。单独招生工作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计划内录取的考生获得的毕业证书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相同。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7年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620人,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1.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教育厅规划处公布为准)如下表:

序号

学校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计(人)

其中

汉语言

民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4

45

7

2

10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0

9

4

2

5

3

生物质能应用技术

20

13


2

5

4

园艺技术

20


10


10

5

畜牧兽医

20

6

4

2

8

6

会计

60

35

8

2

15

7

物流管理

20

11

2

2

5

8

旅游管理

20

11

2

2

5

9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60

53


2

5

10

油气开采技术

20

13


2

5

11

石油工程技术

20

13


2

5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8

16

5

2

5

1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13


2

5

14

汉语

20


16


4

1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

11

2

2

5

1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0

11

2

2

5

17

石油化工技术

28

17


6

5

18

应用化工技术

20

16


2

2

1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0

23

6

4

7

20

汽车电子技术

20

14

2

2

2

21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14

2

2

2

22

服装设计与工艺

20

14

2

2

2

23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20

14

2

2

2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1.招生对象:招收已取得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2月20日12:00(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4.学院高职(专科)单招“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限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填报,考生须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学院;未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学院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专业)志愿。

  四、考试办法及安排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1. 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2.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学院2月21日18 时至3月5日(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及时在巴音学院招生报名公示网站http://www.byxyzsba.com和巴音学院网站: http//:www.xjbyxy.cn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3月6日-10日,考生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喀什师范学校、塔城第三中学三个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面)。

  4.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

  (1)巴州地区: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喀什地区:喀什师范学校考点

  (3)塔城地区:塔城市第三中学考点

  5.考试成绩及方式

  (1)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由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面试方式: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五、录取

  录取过程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等工作。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单独招生章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时间:2017年3月14—21日。

  3.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学院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于2017年3月22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

  5.2017年3月22—30日,被预录取的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

  6.2017年3月31日-4月1日学院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7.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于2017年4月2日-8日公示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名单,2017年4月10日左右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8.凡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考。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奖助学、毕业及升学

  1. 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各项奖学、助学资助政策。

  2.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3. 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深造。

  4. 巴音学院应届大专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巴音学院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试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班,通过选拔考试后,学制2年,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八、组织工作及相关要求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制单独招生的录取政策,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试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3.成立职责明确的测试职能机构,负责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对试题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单招工作平稳有序。

  4.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实施全程监督,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测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九、相关要求

  1. 建立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测试安全平稳实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组织测试的时间、地点、规模须向开发区派出所报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2.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学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3.对作弊考生,如未入学者,取消高职单招录取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事实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 塔城市第三中学考点;

  3. 喀什师范学校考点;

  招生办公室电话:0996-2206111(汉语言)

  0996-2209111、0996-5898199(民语言)

  汉语言咨询联系人:白老师:18999001815,赵老师:18999001817,金老师:18909960077

  民语言咨询联系人:克日木老师:18699659201,阿不力米提老师:18997618887,吐尔逊老师:18699659227,阿布都外力老师:18196292299

  学院招生报名公示网站:http://www.byxyzsba.com

  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咨询Q Q:1150260077

  传真电话:0996-2258688

  监督电话:0996-5898171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工作内容

110日至22012

考生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2118 -35

学院下载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并进行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参加面试名单

36-10

1考生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成绩证明等材料

2领取准考证

314-20

公示预录取名单

321

1上传预录取结果

2公布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

322-30

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331-41

核对录取考生信息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办理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2日— 8

公布2017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名单

49日—10

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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