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2016
文科
专业特色:本专业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监狱、社区矫正、戒毒以及公检法监等实务部门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刑犯罪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刑事技术(实验)、外国矫正制度、警训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面向监狱、戒毒、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委等实务部门。
2014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5年起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
招生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较广泛的知识储备。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新闻传播专业基础、广播电视新闻制作能力以及视听传播理论和技术能力相结合的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通过四年的专业学习,让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和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练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采编和制作能力,较强的纪录片、电视栏目、微视频的创意、策划和制作能力,特别是运用数字视听手段进行声画表述的原创能力;让学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理论基础、实践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具备相应的政治素养与专业精神、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培养要求:广播电视学专业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特色专业,要求本专业学生对广播电视理论和实践有较高层次的宏观认识,通过对广播电视理论和影视制作原理的深入理解,强调动手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升广播电视专业操作技术、节目采编和制作、栏目策划营销等能力。除了四年的专业课程学习之外,期间还将通过国外高校联合教学方式与国际接轨,让学生具有国际视野;通过与业界单位的合作,如电视台、大型影视公司等,让学生走入实战岗位,进行特色的实验实训,让学生紧跟数字媒体时代不断更新的各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创作方法;通过大量开展相关学科的专家讲座,培养学生的较高的理论素质、拓展学生的综合素养,实现人才培养与与市场需求的真正接轨。
主要专业课程: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影视语言、电视摄像、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采访、电视新闻节目制作、电视专题片制作、电视节目类型与策划、电视栏目工作坊、融合新闻学、受众调查等。
培养模式:
1.“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与电视台、传媒公司等业界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充分利用媒体在上海纪录片学院建立的创作基地,和校外媒体建立的实训基地。
2.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
目前,上海政法学院正在积极寻求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商谈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的教学、实训合作项目。
3、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培养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专业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各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培养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30%。
4.专业内部选拔机制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生培养力求“人尽其才”、“优中选优”,在课程及工作坊的教学过程中,围绕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栏目的创意策划、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专题节目、微视频创作等方向,对优秀拔尖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培养。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专业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上海纪录片学院负责。
本专业为艺术类本科专业,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的电视纪录片本科新型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高水平复合型影视创作人才,尤其是纪录片创作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扎实的影视创作能力,系统地掌握影视创作理论和方法,包括导演、摄像、文本写作以及后期制作等,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以及非虚构与虚构类影视创作的综合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 艺术学概论、纪录片发展史、视听语言、影视导演基础、写作、摄像基础、纪录片摄影、影视录音基础、电视编辑、纪录片导演、纪录片创作、电视采访、电视节目制作、纪录片国际传播策略、欧美影视观念研究(双语)、纪录片叙事、影视人类学、剧本创作工作坊、微电影工作坊、纪录片工作坊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前景:就业面宽广,面向影视传媒、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播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采编、影视(含纪录片)策划、影视(含纪录片)创作及影视后期制作等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的,基本掌握人工智能和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能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研究与实践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人工智能原理、Python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统计与分析、知识发现与数据发掘、网络与信息安全概论、数字证据与区块链、法律管理信息系统、法律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法律应用;人工智能法学概论、人工智能伦理概论、人工智能法律规制。
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公安、税务、工商、海关等政府机关,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知名企业,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企业法务等法律实务单位及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顺应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具有创新精神与较强实践能力,掌握国内外工商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等。
实践教学:军事技能、专业见习、企业沙盘管理模拟、人力资源管理模拟、会计财务业务模拟、商业银行业务模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前景: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相关工作。
本专业为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管理学、经济学、财政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擅长财务分析、风险管理和资本运作,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和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所等从事管理与咨询工作的中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特色:为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凸显办学特色,本专业在“法商结合”理念的基础上,实施“双证融通”的教学模式。即教学计划中设置“法商结合特色课程模块”和行业资格认证证书教育模块。行业资格认证证书教育模块包括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和初级会计师教育模块,实现以“法商结合”为特色的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专业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证券投资分析、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财务分析、财务管理等。
实践教学:会计财务业务模拟、审计业务模拟、企业税收业务模拟、军事技能、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国际政治基本理论,了解国际体系运作规律,兼具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国际交往能力,能从事外交、外事、对外宣传、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国际法、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时事分析与报道、国际谈判等。
就业前景:中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有一定涉外管理、研究能力的政治、经济和外事方面的人才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加,发展前景看好。本专业培养的学生,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国际交往能力,竞争优势明显,面向党政机关、外事部门、新闻出版、工商企业、教育科研等单位,从事外事外交、管理、咨询、文秘、宣传、研究、教学等工作。
本专业是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司法社工方向)、2009年上海高校本科教育高地、2010年国家特色专业、 十二五复合交叉专业、2017年上海市第四批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和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试点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学、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管理学与心理学基本理论、具有积极的价值观与助人自助理念与方法,能独立进行社会组织的运作管理、独立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四年
就业前景: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部门从事管理、教育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是目前我国高校本科阶段唯一开设的特色专业方向。
人民调解是“大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平衡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不断涌现,纠纷主体的诉求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专业性问题日益彰显,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难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为了顺应人民调解工作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社会需要,法律学院率先在全国本科阶段创设该方向,培养人民调解专门人才,这是上海政法学院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的一个创举。
2012年9月,首届法学人民调解方向学生入学。法学人民调解方向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相契合。经过七年多建设,该方向已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亮点和新的增长点,成为培养法学人民调解专业人才的基地和摇篮。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具有调解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熟知人民调解法原理与实务,了解非诉讼解决机制内容与制度,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具备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各类纠纷解决的技艺,适应社会实务部门的需求。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人民调解导论、人民调解实训、仲裁法、谈判学、调解心理学、商事调解原理与实务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协会、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具备民商事法律事务操作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婚姻法等。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公证行业,其它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
本专业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设有经济法学硕士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期货法、信托法、劳动法、竞争法、会计原理、合同法实务、房地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选修课。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等经济部门。
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的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奖学金制度:
卓越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50%,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
专业特色:本专业方向是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刑事司法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一专多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服务于刑事司法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除法学专业共有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刑事鉴识、司法摄影、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刑事证据学、警务技能训练、诉讼策略与诉讼技巧等专业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模拟法庭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主要面向司法实践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辩护等刑事司法领域以及公司法务等法律职业。
专业特色:本专业是我校的新兴法学专业方向,是我校重点建设项目。
培养目标:通过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物证技术鉴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各类案件办案程序,掌握法庭科学鉴定的法律法规及前沿发展动态,并开展实验教学及物证技术鉴定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又具有从事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照相、微量物证分析、图像分析处理、电子物证等实际案件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能适应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检察院技术工作、法院的司法机关的法庭科学实验室和社会法庭科学机构的法庭科学实验室需要的,具有适应国际交流需要、理解各国文化背景、良好语言沟通能力的法庭科学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物证技术、网络安全法学、法医学、司法鉴定概论等。
就业方向: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委、司法鉴定中心等实务部门。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一、招生要求
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是150分制,则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以上)。
二、人才培养
1、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国法及相关国际法,知识复合,具有较强法律应用能力,同时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能在境内外资机构、境外中外资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
2、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中国法、英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相关经济学、国际政治学、社会学知识,接受跨国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思维和实务训练,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运用法学知识和诉讼、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来分析法律和解决问题。
3、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商法学、美国民事诉讼法、英美法律文书写作、国际商事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律师实务、外国民商法、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金融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等。
4、培养模式
1)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今后将在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或商学院进行至少1个学期的海外学习或攻读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此外,学生也可以进行境外暑期实践或毕业实习,暑期实践时间为1-2个月,毕业实习时间为3个月。
参加海外学习或实习的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其中部分优秀学生,学校可按照规定予以一定资助。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三、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国际法学院负责。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法律英语等。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税务、工商、海关、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法律学院老师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合影
培养目标: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求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培养能在政法系统、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其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业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此外,还开设: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培养模式与机制:
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三、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法律学院负责。
2014 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我校从 2015 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
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 具有相应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艺术特长。
培养目标:本专业聚焦的法治新闻方向是法学和新闻传播学交叉融合产生的新兴应用学科方向。该专业坚持面向经济社会、法治建设、面向各类媒体、面向一线岗位需求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新闻专业理念、突出的新闻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出版等媒体单位从事法治新闻报道、节目制作,以及在司法、劳教、监狱等政府部门从事法治新闻的制作、发布、宣传、舆情监督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人才。
主要课程:课程体系总体框架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学位课和开放选修课。主要专业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新闻业务、中外新闻传播史、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实训课、西方新闻写作与分析、新闻传播研究方法、大众传播与社会、广告学、国际传播与跨文化交流、比较媒介研究等。
(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培养模式
秉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法学与新闻学相融合,实行文献教学、双语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方式,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优秀实践能力和全球化眼光的新闻传播人才。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培养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专业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 30%。
建立面向全校各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培养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培养班人数的 30%。
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上海纪录片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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