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上海政法学院> 专业列表> 专业详情-- 法学
专业详情--法学

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培养模式: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的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奖学金制度:

卓越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50%,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


推荐学校

扫描二维码

访问移动端页面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