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以为各级国家公权机关和公共部门培养公务员和为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行政管理人员为目标。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讲师10人,助教6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任课教师的74%;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50%。本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制定每个学生的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实施模块化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以此培养当代社会和未来社会需要的、掌握系统的行政管理与法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管理、策划、调研、沟通等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出口:学生毕业以后除了可以直接参加公务员、选调生招考外,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行政管理、市政管理、人事管理、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办公室管理、秘书等工作。
培养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基本政策和法规。注意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专业思想。
2、系统掌握现代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能,同时掌握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3、具备现代化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包括:以电子化、自动化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分析解决实际政策问题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从事专业的阅读、笔译、听、说能力等。
4、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政治学、行政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电子政务、领导科学、市政学、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中西方政治体制比较、中国政治制度史、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学、社会调查与统计,等等。
特色课程:公务员考试的理论与技术、国家公务员职业能力测试、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与决策、公共关系学等。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
学位:管理学学士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65学分。其中:必修课100学分;公共选修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独立实践教学环节27学分。 必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5学分,专业必修课55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内容,限选18学分以上。
专业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专业选修课主要分为四大模块,主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限选20学分以上。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学生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市场调查、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共计2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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