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属省重点专业,具有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严谨的法学思维,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较强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法律事实的探知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卓越法律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设置公法和经济法两个平台供学生选择,公法平台突出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及行政管理特色,经济法平台突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特色。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政法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审判、检察、行政管理、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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