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能胜任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通论、会计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薪酬与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领导科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授予学位:学生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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