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环境美好资源节约型社会所需人才,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熟悉环境法律、法规,掌握其他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从事基层环境法制工作和企业法律事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环境法总论、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法规、环境执法实务、国际环境保护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企业经营法律实务、民间调解实务、法务会计、法律文书、律师与公证案例与模拟审判等。
司法、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能源管理、林业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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